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有关规定,本人作为山西
【资料图】
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,同意将《关于宝武财务吸收合
并太钢财务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<金融
服务协议>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
报告》、《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
急处置预案》提交董事会讨论。
独立董事:
毛新平 刘新权
汪建华 王东升
二○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
查看原文公告
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有关规定,本人作为山西
【资料图】
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,同意将《关于宝武财务吸收合
并太钢财务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<金融
服务协议>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
报告》、《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
急处置预案》提交董事会讨论。
独立董事:
毛新平 刘新权
汪建华 王东升
二○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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